《汕头市台风暴雨极端天气 学校停课安排实施细则》

1. 为落实《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粤府令〔2006105号)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保障台风和暴雨天气下学生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市气象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内容与学生的安全有关,各地各学校及广大家长、学生务必遵守有关安排,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各区县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所对应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停课安排。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预警信号属地名称与对应区域如下:

预警信号属地名

对应区域

汕头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

潮阳

潮阳区、潮南区

澄海

澄海区

南澳

南澳县

   4. 学校、家长、学生需特别留意台风暴雨天气时的不同安排。台风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当各区县教育局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详细安排见下文第5-6段)

5. 台风

5.1 台风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情况

对应区域学校停课安排

学校应当采取措施

学生应当采取措施

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所有学校均应停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
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3.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
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3.
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4.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解除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学校须全日停课,否则学校应按下列安排恢复上课: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530-103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在1030-次日530解除,次日上午正常上课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5.2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预警信号名称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5.3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的学校停课通知示(以汕头市中心城区为例)

标题

汕头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生效

内容

预计汕头市中心城区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力可达8级,汕头市气象台于2013723063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金平、龙湖、濠江三区教育局宣布所有学校今日停课。

发布单位和时间

汕头市气象台20137230630分发布

6.暴雨

6.1 暴雨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间

对应区域停课安排

学校应当采取措施

学生应当采取措施

630前发布

所有学校全天停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
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
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6:30-8:00发布

所有学校全天停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
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
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3.
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8:00-11:00发布

所有学校继续上课

1.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1.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2.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11:00-13:00发布

所有学校下午停课;上午未结束的课程继续上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
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和下午可能到校学生的安全
3.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1.未离校的学生留在学校服从安排
2.
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3.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13:00后发布

所有学校继续上课

1.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回家
3.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
在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3.
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4.
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6.2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预警信号名称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6.3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的学校停课通知示例(以汕头市中心城区为例)

标题

汕头市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

内容

在过去的3小时,本市雨势强烈,且预计降雨可能持续。汕头市气象台于20143311200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金平、龙湖、濠江三区教育局宣布所有学校31日下午停课。

发布单位和时间

汕头市气象台20143311200分发布

   7. 公众获取气象预警信号的各种渠道
公众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当地时,可关注当地电视、电台以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发布的最新气象预警信号。
   8.
公众获取停课通知的各种渠道
公众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当地时,可关注当地电视、电台,微博和校讯通以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发布的停课安排通知。
   9.
各地各学校校长必须确保学校已制定并实施下列安排:
   9.1
学校应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的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学校网页、校讯通等)切实可行,各有关方面也能及时了解情况。
   9.2
如区县教育局在上课前已宣布停课,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够的人手照顾可能到校的学生,并做出恰当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9.3
如区县教育局在上课时间内宣布学校须立即停课,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直至已做出安全恰当的安排,在适当时候让学生回家为止。
   9.4
如因恶劣天气或因天气导致的交通状况以致学生无法到校或迟到,学校应另行安排校内的测验或考试,并确保学生不会受到处分。
   9.5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科普宣教,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清楚本实施细则及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10.
高等院校等参照本实施细则,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11
.本实施细则自20148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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