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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度)
  • 2025-01-26 15:2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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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大局,紧盯重点领域,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推进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在局官网发布我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等信息。主动公开事故挂牌督办情况,2024年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900余篇,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政策等相关文件60多份。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系统访问入口。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确保高效运转。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拟答复意见,由局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规性3审查,确保答复内容科学严谨、合法合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精准应答、友好服务。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持续推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实施应急管理重要规划、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宣传贯彻落实,以“一图读懂”和“音频解读”做好政策解读,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法律法规专栏进行系列宣传贯彻,在公众号“应急普法”专栏持续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新出台的规章办法进行重点解读宣传,通过视频、漫画、海报等形式强化对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突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需求适时调整栏目,及时更新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服务内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发布应急要闻、重要政策文件、安全风险预警等政务信息和应急科普、安全提示等内容。充分发挥汕头电视台、“汕头橄榄台”、汕头应急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在森林防火期、台风期和“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权威发布通告、倡议书和公益广告。在“汕头橄榄台”和“汕头应急管理”等政务媒体平台设置专栏,及时公开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万名专家下基层,服务帮扶促安全等工作动态。局主要领导同志上线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在线访谈”栏目,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守住人民生活、生产、生命的安全防线”为主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接受专访,解答网友疑问,回应市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严格把关新媒体运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利用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加强网站纠错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对处置。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制度,不断拓展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功能。加强官网日常管理抽查,每季度组织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强化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提高公开水平,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强化信息整合,提升公开质量。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规范,切实提升公开意识和为民解忧能力,主动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拓宽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参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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