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大局,紧盯重点领域,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推进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主动公开事故挂牌督办情况,2023年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1100余篇,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政策等相关文件100多份。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系统访问入口。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确保高效运转。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拟答复意见,由局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答复内容科学严谨、合法合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精准应答、友好服务。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持续推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实施应急管理重要规划、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出台施行后,我局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布、陈列,方便社会公众掌握查询。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法律法规专栏进行系列宣传贯彻。并组织《条例》宣讲团于9月至10月到全市六区一县和三个功能区对企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开展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系列宣讲活动,同时联合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普法办组织全市18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我市院校学生线上竞赛答题人数超过两万。
(四)突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调整优化网站功能布局、栏目设置和公开内容,第一时间发布应急要闻、重要政策文件、安全风险预警等政务信息和应急科普、安全提示等内容。充分发挥汕头电视台、“汕头橄榄台”、汕头应急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在森林防火期、台风期和“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权威发布通告、倡议书和公益广告。在“汕头橄榄台”和“汕头应急管理”等政务媒体平台设置专栏,及时宣传我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工作动态。局领导上线《民声热线》《工夫茶约》等电视节目,向市民群众宣传解读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具体举措,及时主动回应网民留言,提升网民的满意度。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行“执法+服务”模式,切实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化水平。扎实做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巡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对处置。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制度,不断拓展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功能。每季度组织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公开通报检查情况。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强化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提高公开水平,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强化信息整合,提升公开质量。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规范,切实提升公开意识和为民解忧能力,主动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拓宽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参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