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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
  • 2023-01-19 17:2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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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互动回应力度,深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群众对应急安全领域工作信息关注需求为指引,以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坚持“便民、务实、高效”的工作思路,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制度,不断拓展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功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等,努力推进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了《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调整了汕头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二是加强组织培训。积极组织局办公室、法制和宣传科等科室全体人员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能力培训,根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指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内容开展解读,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能力及水平。

      (二)围绕群众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社会影响范围较广的文件进行了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通过官方媒体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解析,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汕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

      (三)并利用线上活动等方式普及和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及应急知识,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员技能培训534场,参与210640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17344人次,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352场,参与演练16608人次。进一步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提升了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提高公开水平,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强化信息整合,提升公开质量。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规范,切实提升公开意识和为民解忧能力,主动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拓宽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参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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