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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5-09-24 16:48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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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逐渐远离我市,对我市的风力影响有所减弱,台风云系带来的降雨影响仍将持续。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规定和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30分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继续做好台风、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等相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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