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结束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5-07-07 10:21
  • 来源: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字体:
  • 各区(县)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4号台风“丹娜丝”逐渐远离我市,对我市影响减弱,汕头市气象台7月7日07时07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7日9时30分结束防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继续密切关注风情雨情水情动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会商研判,扎实做好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序组织恢复海上生产作业,加强海上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六个百分百”要求,做到“不安全、不出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