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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
  • 2025-04-15 09:29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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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 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5〕2号)精神,结合我市今年三防形势和工作实际,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全市于4月15日进入2025年汛期

      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强化各项三防责任,全面进入防汛状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风险隐患排查、抢险救援准备、宣传引导等工作,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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