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4-09-23 09:1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字体:
  •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天白天到夜间有暴雨到大暴雨降水过程,目前全市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生效中。

      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综合会商研判结果,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3日8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9月2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