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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4-05-02 17:44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字体:
  •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目前影响我市的强降水云系已明显减弱,全市江河、水库水位均在警戒或汛限水位以下。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综合会商研判结果,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5月2日10时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排查,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其导致的城乡积涝、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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