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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04-22 09:08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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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轮第七巡察组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监督。2023年7月12日,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7272368;电子邮箱:styjjrjk@163.com;邮政信箱: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5楼;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4月22 日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在2023年7月12日市委第三轮第七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先后7次召开党委会议、局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听取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印发14项规章制度、修订印发3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2023年9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存在不足、明确整改措施,会议取得预期效果,为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落实巡察整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周密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38个主要问题,2023年7月25日印发《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形成整改总台账和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明确整改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10月12日,原则上9月22日前要整改落实到位,9月22日至10月2日在全局开展整改“回头看”,进一步发现问题、巩固成果。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更加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精准管用的政策措施、更加严格严密的责任落实,严防老问题再现、新问题发生,切实做到改彻底、改到位,推动汕头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三)紧盯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整改期限,每月12日前报送1次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内,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局主要领导先后8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就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整改进展情况,听取各责任领导、各科室(中心)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对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2023年10月22日,巡察反馈3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事项36个(其中列入长期坚持事项3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的事项2个。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整改

      1. 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针对新兴行业涌现后相关行业监管职责不明确的情况,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明确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填补个别领域监管空白。一是出台文件明确有关行业监管职责。2023年9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新能源充电设备、密室逃脱、VR电玩游戏厅等新兴行业的部门职责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强调部署。市安委办于2023年9月2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新兴行业安全监管。二是举一反三明确玻璃桥、夜经济等领域监管职责。阶段来,针对玻璃栈桥安全,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汕头市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于玻璃桥这一新兴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确;针对夜间经济安全,市安委办印发《转发关于加强夜间经济安全防范的提醒函》,对夜间经济消防、燃气、交通等方面安全进行部署。三是以督导检查为抓手压实监管责任。市安委办以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先后对新能源充电设备、密室逃脱等新兴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有力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2023年9月27日,局领导带队前往澄海新业态新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存在充电桩位上面尚未安装悬挂式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器数量不足等6处隐患问题。对此,市安委办已及时印发督办函要求澄海区落实整改,截至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2. 针对攻坚克难精神不足,推动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1)省提出“争取2022年全省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全都完成建设”,但我市1091个行政村(社区)目前只完成168个,仅占15%,对照省的目标要求存在巨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新时代担当作为好干部”活动精神和各区县财政实际情况,把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攻坚任务,制定三年任务清单,强化资源和力量统筹,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1091个行政村(社区)的建设任务,其中:2023年底达到436个(40%);2024年底达到764个(70%);2025年底全部完成(100%)。截至2023年9月25日,407个行政村(社区)完成建设任务,达到37%,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争取上级资金405万元,购置一批防灾减灾救灾物资支持“十个有”建设,已于8月底下拨至部分行政村(社区)。

      (2)在协调推动新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上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不足,存在“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该项目从2019年启动至今刚完成设计方案初稿。

      整改情况:积极主动推动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进度,大力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与机关事务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委托设计单位对应急指挥中心概念设计方案进行修订完善,项目概念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设计效果图等新项目资料均已完成,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市委主要领导于8月8日组织召开市委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听取我局关于应急指挥中心规划建设进展工作情况汇报,会后,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修订完善项目建设方案。目前,已将修订完善的项目建设方案报审市领导,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持续推进。

      (3)推广应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力度欠缺,各区县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全市救灾物资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及做好数据更新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平台仓库账号开通、物资数据更新变动等明确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实时更新应急物资数据,形成物资保管单位及时更新并对平台数据进行“库存确认”和应急管理部门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二是2023年3月9日,组织市、县、镇各级应急管理、仓库管理、仓库作业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应急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举办的平台操作直播培训,进一步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应用。三是加强对平台上应急物资数据录入、库存确认等情况的日常检查,并对未及时录入物资数据、未定期进行库存确认的仓库情况通过粤政易工作群等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目前,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上全市114个仓库已实现全部录入,共录入救灾等应急物资142.38万件。

      (4)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不科学,未能研判灾情调整储量,如潮南“10·30”疫情发生时,仓储折叠床不能满足调拨指令所需。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去年我市疫情发生时救灾应急物资需求及储备情况,2023年会同有关部门新增购置入库救灾帐篷100顶、折叠床2000张、冬被4352床、绒毯5200条、软垫5360块、枕头3200个等市级救灾物资。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日常信息通报机制,每月定期清点并通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后续我局将与有关部门根据市级救灾物资折旧、调拨情况及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制订物资购置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采购,及时更新、补充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二是印发《关于建立救灾物资全市一盘棋调拨机制的通知》,建立全市救灾物资一盘棋调拨机制,当全市范围内某一区县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本级储备的救灾物资不能满足救灾等需要的情况下,可书面向市局申请支援,市局对全市救灾物资进行统筹调拨,及时调运物资支援受灾地区。全市救灾物资一盘棋调拨机制的建立,对于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救灾精神,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应用,集中力量应对突发事故灾害,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3. 针对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意识不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走马观花,尤其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监管人员集中学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切实提升检查判定重大隐患能力水平。于2023年7月上旬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部署推动全市危化品和医药化工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技术帮扶指导,截至2023年9月22日,已全部完成帮扶企业20家,协助企业排查事故隐患218条,已完成整改58条。二是针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即督促有关区县逐项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抓好问题整改。2023年8月22日至25日市局联合区(县)局深入濠江、潮南区3家非煤矿山企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确认隐患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综合整治专题培训。2023年6月25日组织全市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监督人员以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32人参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题培训会议,邀请矿山行业专家系统讲解《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汕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汕头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改,2023年8月22日至25日联合区(县)局深入全市4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1项,已移交区(县)局跟踪落实整改。五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2023年5月至10月,市应急管理局共执法检查矿山企业7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9项,目前所有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六是2023年7月20日至21日,局主要领导对有关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就抓好整改落实和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5. 针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行政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督导。每月对各区(县)局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区(县)人民政府。部署各区(县)局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市局派员参加指导,有力推动执法力度和执法效能提升。印发通报10期,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462家次,作出行政处罚348次,处罚金额749.71万元。二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扎实开展七项活动(执法培训、执法示范、交叉执法、岗位练兵、执法考评、案卷评查、经验推广),有效解决执法检查薄弱环节,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三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2023年5月24日至26日,举办2023年汕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共计120人参加培训。培训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重点,有力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落实执法检查专家服务。根据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需要,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切实避免“检查不出问题”情况。五是督促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汕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汕头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累计执法检查矿山23家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50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不扎实,推进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

      1. 针对推动森林消防支队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转变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力度推进森林消防支队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转变,调整训练计划,逐步开展越野实战训练、水域救援、山地搜救、城市排涝等其他抢险救援领域的演训。二是在非防火期开展游泳培训、排水设备使用培训等水域救援、城市排涝领域的训练科目。三是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训练时,增加山林实地训练频次,提升队伍对我市各山林地形熟悉程度。四是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针对性购置补充其他救援领域装备设施,聘请讲师开展其他救援领域技能培训。组织森林消防队员就心肺复苏和海姆立克等救援技能进行培训。积极申请了部分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救援器材设备购置。

      2. 针对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执法检查覆盖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等情况分为重点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一个企业对应一个执法检查主体的原则,依法合理划分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科学制订市县两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截至2023年10月,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工矿商贸规模以上企业445家次,检查覆盖率大幅提升。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督导。每月对各区(县)局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区(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日至30日,部署各区(县)局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市局派员参加指导,有力推动执法力度和执法效能提升。2023年印发通报12期,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462家次,作出行政处罚348次,处罚金额749.71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惠及面窄。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将龙湖区及其蔬菜腌制企业列为市级重点县及重点服务对象,邀请专家深入龙湖区等2家工贸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预案的编制、有限空间辨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以及应急装备等理论知识进行了现场讲解,并全面排查企业事故隐患。行动开展后,共发现隐患问题13项,目前所有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2023年6月28日,到潮阳区造纸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并召开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现场培训和交流研讨会,专家组从有限空间物理隔离、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有限空间远程监控和有限空间作业专业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参会人员对适合当地行业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手段和工艺设备改进措施进行研讨分享,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市、区(县)局工贸监管执法人员、应急协会专家、潮阳区镇(街)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负责人)共计56人参加了会议。二是2023年6月25日组织区(县)局、非煤矿山企业人员参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题培训会议,邀请矿山行业专家系统讲解《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三是持续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2023年全市有12000余人参加“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使用许可企业以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培训,采取线上学习、线下实训方式共培训140人。五是在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方面,2023年5月至10月,我局对工矿商贸企业开展监督检查52家次,重点抽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

      3. 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系统调研方案。2023年6月19日,局党委印发《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汕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省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加强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社会应急力量现状、基层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镇(村)三防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情况、如何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应急管理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9个课题的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调研并形成报告。二是开展三防工作调研和检查抽查。2023年6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五小工程”防汛工作和基层三防能力建设书面调研的函》,已完成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及时解决。一方面制定三防专项培训计划,于2023年5月9日至10日举办汕头市2023年三防及轻舟分队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共3名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共有89名来自市、区(县、功能区)、镇(街道)三防及轻舟分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基层三防及轻舟分队人员三防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及时更新应急抢险物资。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申请中央和省级专项共600万元,进一步补充更新各区(县)防汛抢险物资,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同时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压实各级各部门三防责任,在“杜苏芮”、“苏拉”“海葵”、“小犬”台风防御期间,党政主要领导及市三防指挥部指挥长共召开26次全市防台风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防台风防御各项工作。市级党政主要领导以及7个由市领导带队的检查组赴各地各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市三防办派出7个检查组赴各区(县)及重点镇(街道)开展检查督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三防责任,实现了“不死人、少损失”目标,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针对深入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防灾减灾“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精准开展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制定印发《2023年汕头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对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进行再细化、再部署。组建防灾减灾“五进”工作联络群,及时收集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动态,并通过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制定《汕头市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市安委办组建一支宣讲团,于2023年9月至10月到我市6区1县和3个功能区全覆盖开展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系列宣讲活动共10场次、1000多人参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动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在我市实施。三是组团组队开展防灾减灾“五进”活动。2023年5月9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在龙湖区有关中学举办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地震疏散演练。2023年7月19日,联合市市直有关部门到金平区所辖街道社区部分居民家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讲,并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库燃气安全专家进行燃气安全检查。2023年8月15日到挂钩帮扶街道社区的居民家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2023年8月29日到有关通信公司开展火灾事故灾害防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到有关实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应急防范知识宣传活动,2023年8月30日到危化企业开展危化品爆炸事故防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2023年9月12日到有关工贸企业开展高空作业、火灾事故防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2023年9月14日到有关企业开展危化品爆炸应急防范知识宣传活动。

      (2)乡村振兴挂钩帮扶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印发《2023年下半年帮扶活动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2023年8月4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赴乡村振兴挂钩的社区开展应急演练;2023年8月15日,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到挂钩帮扶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及应急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9月19日,在挂钩帮扶社区举办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2023年9月27日,在挂钩帮扶社区举办森林防灭火技能培训活动。下来,把乡村振兴挂钩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高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

      (三)对机关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内控制度立而不行、行而有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禁而未绝的整改

      1. 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处置紧急安全事故的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紧急安全事故处置的时效性,从提高公文办理及应急事务办理效率入手,切实将“书记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的责任制压紧压实,局主要领导多次对针对公文办理事项提出督促指导意见,要求出台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办文办事效率的相关举措,针对特殊性、紧急性文件和应急事务特事特办,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办文效率。落实专人对紧急类公文进行及时的催办、督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的通知》,要求办公室严格公文办理各环节管理,严格把控公文办理的时效性,重点把好请示件、突发事件、要情专报等紧急、重要类的公文的“时效关”,坚决杜绝因客观因素等造成公文办理滞留的问题。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7月17日,局机关第四党支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的重要要求,强调要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并集体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深刻吸取“3.1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中办事效率不够高的教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2023年9月11日局办公室组织各科室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的通知》。制定7类公文规范格式模板,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对应进行公文办理,指导各科室巩固和掌握办文知识和要求。

      2. 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会议上明确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严肃性、政治性,强调党委要履行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方面的审核、校对责任。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材料进行全面复审校对修正。对会议记录与纪要的议题数量不一致、记录与纪要的议题内容不同、记录漏签名等情况进行修正,并注明记录员姓名。制定《党委会议记录工作规范》,强化资料整理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记录、审核校对、复审、审定的工作机制。党委会议纪要、记录及时整理归档,每季度整理校对。

      (2)行政办公会议组织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记录错漏问题,已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整改,对记录错误的内容进行重新抄录。二是完善会议记录制度。2023年7月17日,制定印发了《会议记录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具体要求,建立复核人机制。三是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党支部作风锤炼提升自查剖析会议,会上分管领导以及支部等同志均就行政办公会议组织工作不严肃的问题进行再剖析再反思再总结,明确努力方向,落实整改措施。四是2023年8月23日的行政办公会议记录上,科室严格执行《综合协调督办科会议记录制度》,在最终形成的会议记录中客观真实详细记录了民主决议过程,且落实复核人,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四)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站位不高,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干部队伍战斗力较为薄弱的整改

      1. 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8月8日,局党委印发《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日常沟通谈话、职务调整谈话、提醒谈话等工作,规范谈话主体、谈话对象、内容,建立健全台账资料。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各党支部党员和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落实好相关台账资料。巡察期间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36人次,涵盖涉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以及新入职、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等。

      2. 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市应急救援中心职能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中心的人员配置,召回3名外借和跟班学习人员。二是2023年8月9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职责分工,调整确定中心为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承担我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中心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方面相关职责。如对接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设置考试点、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考务队伍建设,考试信息平台及智能系统管理、组织实施考试预约、考试计划安排以及监考巡考、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培训计划报备、培训管理、考试预约审核及考生考核发证申请材料审查等工作。三明确局分管线条领导及有关科室加强对中心的培训考核业务指导。2023年5月以来,局主要领导、协管领导带领科室人员,赴全市10家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开展调研或监督检查,现场指导下属单位应急救援中心按照省主管部门要求,加强理论考试监考、实际操作考试过程监督,加强对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员的考前提醒谈话,以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2023年8至9月,局有关科室2次召开培训考核科务会议,邀请市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同志参加,指导中心开展培训学员报备资料及考核发证申请材料审查等工作。四是根据省考试机构特种作业考试时间安排,市局于每月中下旬,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每周随机抽取2家考试点开展视频线上巡考工作,并及时将发现问题及省考试机构巡考情况通报全市考试点。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于考评员的管理,统一规范全市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工作。

      3. 针对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3年8月1日第25次党委会研究同意,明确职责分工,市森林消防支队由应急救援科负责管理调度。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对照,查找自身工作不足。三是举一反三,对照“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各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有相同问题出现。

      4.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超内设机构编制数配备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具体反馈问题,及时调整办公室按内设机构按编制数配备人员,目前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实有人员4名,已整改到位。二是局党委高度重视,逐级开展提醒谈话。局党委主要领导跟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跟科室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条例配备内设机构编制人员。同时,人事部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对照,查找自身工作不足。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内设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内设机构编制台账,严格规范内设机构职数配备,目前未出现超内设机构编制数配备人员情况。

      (2)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检查整改。针对巡察提出的具体问题,局党委在党委会议上逐一对照检查,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选配方案要体现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范围、考察组成员等基本要素,避免出现将“晋升人选意向建议”作为《方案》内容的情况,对转任现职不满两年的要开展延伸考察,严格审核把关考察材料涉及的考察谈话人数等数据,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清单。二是逐级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局党委主要领导跟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跟科室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对照有关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三是建章立制,提升业务能力。人事部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条例》等,研讨规范方案制定、动议、考察等程序,制定规范文本工具,防止选人用人工作错漏。

      (3)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反馈问题作为实际案例,吸取教训,积累业务经验,提升政策熟悉程度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反馈中具体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全体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再次全覆盖审核、整理、装订,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核归档材料、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已全部完成16名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的调查核实(其中7个为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和改正问题),经党委会议审议同意,进行重新认定。

      (五)针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改了又犯情况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汕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责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2023年以来,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件,全部按时限完成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举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5月24日至26日,我市举办2023年汕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共120人系统学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基础知识,重点加强对省执法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执法文书记录,完善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基础信息。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评查督促提高执法规范化和办案能力水平。评查活动评查案卷14份,评查合格案卷11份,不合格案卷3份,对在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区(县)局予以通报,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四是局主要领导对有关领导同志开展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就抓好整改落实和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同时,优化执法队伍结构,调整执法职能科室负责人,新选配一名年青精干干部担任执法科副科长。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事业发展

      (一)坚持学习不松懈,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把整改后续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汕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建工作和应急管理业务结合起来,以学习成效促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讲政治贯穿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真正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

      (二)坚持整改不放松,持续巩固扩大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突出抓好整改措施、规章制度执行的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是否有执行等情况,进一步认真总结、改进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有力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坚持抓好成果运用,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委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抓好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把本次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巡察整改改出的好作风、好状态充分注入全局各项工作中,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事业加快发展、凝聚队伍精气神的强大动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全力以赴推动应急管理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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