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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4-04-18 19:05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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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报告,目前影响中心城区的强降水云系已明显减弱,汕头市气象台4月18日18时12分解除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综合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18日18时30分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排查,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其导致的城乡积涝、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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