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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4-04-18 16:50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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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目前中心城区和附近海面雨势较大,预计未来2-3小时强降水持续,并伴有雷暴和7~9级短时大风,汕头市气象台4月18日15时59分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橙色。

      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综合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18日16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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