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2024年)
2024-04-12 15: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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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事项 | 普法对象 | 具体举措 |
一、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 | 局国家工作人员 |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体学法;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适合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需要的法治专题讲座。 |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 行政执法 工作人员 |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条款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宣贯解读;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化。 |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执法对象 | 各有关科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计划中,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要以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每一次执法行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 |
社会公众 | 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具有宣传效果的典型执法案例,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
四、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 社会公众 | 结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活动,在天气变化、逢年过节、重大活动、复工复产、学校开学放假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普法宣传下基层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关心关切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咨询服务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
五、加大新闻媒体应急普法宣传力度。 | 社会公众 | 通过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汕头橄榄台、汕头应急广播、汕头日报等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充分运用“汕头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创新开设法治宣传和安全科普专题栏目,以生动直观的宣传方式向公众呈现出精彩非凡的法治教育讲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