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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2023〕103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初步确定了8名拟聘用汕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4-88992013,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邮编:515041。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拟聘用汕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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