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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规定,汕头市应急管理局经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汕头市应急管理协会作为汕头市企业〔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上述承接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向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于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人:肖繁,联系电话:0754-88992003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金砂东路151号汕头市应急管理局408室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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