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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3-09-04 22:11
  • 来源: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字体:
  •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台风“海葵”影响,9月4日17时-21时,全市平均雨量30毫米,最大雨量出现在南澳县青澳镇,达69毫米,并且降雨仍将继续。汕头市气象台于9月4日17时19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均已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4日2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三防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加强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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