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事项
普法对象
具体举措
一、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
局国家工作人员
1.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2.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体学法;
4.开展2023年度学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5.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适合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需要的法治专题讲座。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从事行政执法
工作的局人员
1.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刑法》《民法典》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条款的学习培训;
2.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宣贯解读;
3.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化。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执法对象
1.各有关科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计划中,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
2.要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普法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每一次执法行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
社会公众
3.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具有宣传效果的典型执法案例,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四、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5·12”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活动,在天气变化、逢年过节、重大活动、复工复产、学校开学放假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普法宣传下基层活动;
2.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关心关切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咨询服务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五、加大新闻媒体应急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充分运用“汕头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创新开设法治宣传和安全科普专题栏目,以生动直观的宣传方式向公众呈现出精彩非凡的法治教育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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