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2016年1-2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事故)66起、死亡17人、受伤28人,与201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13%,死亡人数下降5.56%,受伤人数下降39.13%;其中,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2起、死亡5人、受伤1人,与201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4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未发生亡人事故,同比减少1人。
(二)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共发生27起,同比增加15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40.91%,未有人员死亡。
(三)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38起,同比减少13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57.58%,死亡16人,同比减少1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4.1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人。
(四)渔业船舶事故发生1起,同比增加1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1.52%,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88%。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2016年1-2月份,全市未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以上事故。
附表:2016年1-2月份汕头市安全生产数据统计表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