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暨第一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事故)64起、死亡18人、受伤46人,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6.44%,死亡人数下降30.77,受伤人数下降2.13%;其中,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8起、死亡3人、受伤5人,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7.93%,死亡人数上升200%,受伤人数下降16.67%。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1起,同比增加1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1.56%,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56%。
(二)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共发生12起,同比减少11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18.75%,未有人员死亡。
(三)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51起,同比减少13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79.69%,死亡17人,同比减少9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4.4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
(四)铁路路外、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农业机械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2015年1-2月份,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事故。
附表:2015年1-2月份汕头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表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