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汕头”和创建“平安汕头”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严格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打非治违”,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2013年1-12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490起、死亡192人、受伤261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1.1%、8.13%、20.67%。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发生12起,死亡12人,同比均持平;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116起,未发生亡人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61起,同比减少49起;死亡179人,同比减少6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67起,死亡39人;铁路路外事故发生1起,死亡1人;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亡人事故。
(二)1-12月份,共发生1起非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2月27日,潮南区峡山街道一民宅发生1起较大火灾事故(非生产经营性),造成4人死亡。
安全生产控制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精神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坚决贯彻落实,务必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上来,研究部署新一年各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岁末年初,空气干燥,加上春节将至,人流物流车流不断增多,一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历来是事故高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已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3〕15号),全面部署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及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深入基层企业检查督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三)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事故处置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范,认真做好事故应急和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及时应对化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严防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