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汕头市稳步推进全市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员工主动排查、及时报告安全隐患,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现公布一批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2025年4月,汕头英特纳索道有限公司某员工在巡查中发现1号支架下行第二个压索轮有异响,经检查并更换新索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案例二:2025年5月,汕头润能汕茂石油气有限公司某员工在工作时察觉到储罐切断阀存在液化石油气微泄漏情况,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并迅速向安全管理员报告此事。经检查确认,是储罐的气相切断阀胶圈老化导致微泄漏。随后第一时间联系维保厂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案例三:2025年6月,雷打石环保电厂某员工发现三号炉燃烧段B列液压油缸管道漏油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该员工立即采取关闭手动阀等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规定,奖励该员工300元。
案例四:2025年7月,汕头农业科学园建设项目某员工在1栋首层发现局部积水现象、电线拖地、建筑垃圾无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向项目安全总监报告相关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项目迅速落实整改并复查,安全隐患已消除。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温馨提示: 在日常使用生产设备时,生产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1、生产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点检/巡检,并形成记录; 2、生产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形成记录并立即向部门报告; 3、对于在用生产设备日常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的异常情况,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形成记录; 4、生产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生产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5、对于需要记录运行情况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运行记录; 6、使用中的生产设备的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装置、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 7、生产现场停用/封存、维修中、待处理、待报废的生产设备,应有标明状态的挂牌标识。 在维护保养中,生产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在用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保养级别、频次,制定一级维护保养和二级维护保养计划。 此外,还有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确定一级维护保养、二级维护保养项目、要求;一级维护保养应由生产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作业人员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实施;二级维护保养应由生产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资质的人员或相关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