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下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我市设分会场收听收看。国家会议结束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曾锡洪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会议,对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意见》的学习宣贯工作,准确把握《意见》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及时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意见》不折不扣、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停产停建而未公告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更新相关台账。要按照非煤矿山“三个一批”的工作要求,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研究出台分类处置意见。对于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于长期停产停建、资源枯竭等类型矿山,要积极引导退出。同时,积极引进国企、央企等大中型企业整合重组辖区内小型矿山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会议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严格执法,全面核查矿山企业关键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和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成效,深入排查整治企业未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未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对于自查自改走过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其它突出问题而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布台风动向和降雨信息,定期调度矿山灾害天气应急处置情况,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灾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