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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经营市场安全运行,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力保“春节”期间我市燃气安全,1月9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公安、住建、市场 、城管、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先后对汕头市龙华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发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龙鹏金珠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汕头市龙华石油气有限公司顺诚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3家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的汕头市龙华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发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作出关停处理,对无证经营的汕头市龙华石油气有限公司顺诚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进行依法取缔,没收其非法经营的15公斤燃气瓶34瓶,5公斤燃气瓶16瓶,15公斤燃气空瓶10瓶,10公斤燃气空瓶1瓶,5公斤燃气空瓶3瓶,2公斤燃气空瓶1瓶,有关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为力保“春节”期间燃气市场安全无事故,市安委办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燃气企业要切实依法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特别要在2021年2月份之前,完成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做到“谁供气,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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