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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评定标准等规定,经汕头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对企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推荐,汕头造船厂、汕头华海船厂等2家企业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标准(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附件: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
(第十批)
1、汕头造船厂
2、汕头华海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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