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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2号)
  • 2015-0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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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船舶修造企业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安监〔2010238号)并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船舶修造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确定汕头市安全生产协会为汕头市船舶修造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负责我市船舶修造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颁发达标证书等评审组织工作。相关评审组织程序参照汕头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审查工作程序执行。

    二、确定有机械行业企业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评审资质的评审单位为汕头市船舶修造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审单位(考评机构)。包括:汕头市楠洋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汕头市伟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安益职业安全事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奥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安环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内容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各区县、各单位在执行中有疑问的,请及时与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一科反馈。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 年2 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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