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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申请。
经企业自评,并经汕头市应急管理协会(定级组织单位)组织现场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上述4家企业符合汕头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标准,现认定为汕头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特此公告。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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