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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规定,汕头市应急管理局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广东楠洋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广东粤龙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汕头市泰斯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汕头市企业〔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服务期限自购买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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