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规定,汕头市应急管理局经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汕头市应急管理协会作为汕头市企业〔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服务期限自购买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