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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安监〔2014〕175号)和《关于再次延长汕头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 评审单位资质有效期的请示的复函》(汕应急函〔2019〕208号)等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协会作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对汕头市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名单见附件)等2家自愿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汕头市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等 2家企业符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标准,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
1、汕头市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
2、汕头市潮南区红场松宝石矿场
汕头市应急管理协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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