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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8-03-31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2017年汕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8-03-31 09:07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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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17年汕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汕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局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产品、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创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形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的人事信息、年度预决算、文件通知5件、统计新闻32条,统计快讯70条,统计分析24篇,统计年鉴18版,统计公报1期,统计月报12期。认真做好接待来人、来电、来函咨询查询。

    (一)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站的作用,信息更新时效及质量较上年大幅提高。通过统计信息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普法宣传、年度、月度、季度统计数据、人事工作和统计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为加强思想政治学习, 增设作风建设年栏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进一步充实统计数据库,丰富信息资源。如以企业联网直报和农业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丰富了数据量,为信息公开提供数据支撑。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获取性进一步增强。一是每月通过局网站及时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数据,每季发布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二是加强数据解读。在发布数据的同时,主动解读数据变化及原因,存在问题及提出研究对策,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依据。三是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

    (四)完善统计信息产品,努力满足各界需求。编辑月度、季度、年度资料和统计年鉴。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网络问政8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四、费用收取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四是互动交流有待加强。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一是结合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继续做好工作动态的更新和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市民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做好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留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与省统计局、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五是跟踪好政府信息公开最新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转载、链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7楼;邮编:515037;电话:88970369;传真:88970369;电子邮箱:gd05@gd.stat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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