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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7-06-09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统计局关于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2017-06-09 15:15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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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统计局,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局决定6月下旬举办全市统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企业联网直报平台的使用、网上直报系统操作程序、统计法律法规等。

    二、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统计局教育培训工作分管领导或具体工作负责人1人,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1人。

    (二)全市各街道、镇统计机构负责人各1人。

    (三)全市2015年--2016年新入联网直报企业库的企业和已实施填报统计报表任务的“四上”企业近两年来未参加过业务培训的统计人员各1人(行业有“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资质建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和单位)。

    三、培训时间

    为方便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将分东、西两个片区,同时分专业集中培训。西片区有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和汕头保税区共4个区域,培训时间为2017年6月22至23日;东片区有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和汕头高新区、华侨试验区共6个区域,培训时间为2017年6月26至27日。两个片区分专业培训的具体时间见《汕头市2017年统计业务培训日期安排表》(附件1)。签到处分别设在两个片区宾馆(酒店)的一楼大堂。

    四、培训地点

    东片区在汕头花园宾馆(汕头市衡山路68号),联系电话:88860666;西片区在潮阳维也纳酒店(潮阳棉西路501-南,即老广汕公路,潮阳海关对面),联系电话:83349999。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准确全面落实所辖街道(镇)和部门企业参训人员的数量并通知其依时到会。同时,培训期间要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本地方本部门参训人员的组织、协调,保证培训纪律和听课率,确保取得好的效果。

    (二)授课人员要提前认真备课,授课时要讲全、讲细,确保基层统计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三)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培训期间单位的工作,保证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否则其单位将作为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参训人员要按时间表的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遵守会场纪律。

    (四)请各区、县统计局,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于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邮件报汕头市统计局(报名表见附件2)。

    联系人:萧洁、张昌瑀 联系电话:88970365 电子邮箱:gd05fz@gd.stats.cn

    附件:1.《汕头市2017年统计业务培训日期安排表》

    2.《培训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统计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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