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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及机构
招待所
广州投资环境
汕头投资环境
汕头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为汕头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正处级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驻地和周边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宣传介绍汕头市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投资环境,促进与各市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参与我市与联系地区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二)组织、开展与各市间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我市对内对外开放的领域和途径;配合我市的招商引资活动,积极为经济合作牵线搭桥,协助我市企业拓展市场,做好合作项目的跟踪和服务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效率。
(三)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交流和收集、整理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负责我市在联系地区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参与调解劳务纠纷,调查并协助解决相关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五)负责市领导赴联系地区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为市级各部门在当地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与纪检组、监察室合署) 协助处领导组织开展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财务、保密、党务、纪检、监察、后勤保障、计划生育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二)经济协作科 负责收集整理联系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信息,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做好与驻地周边地区党政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宣传介绍汕头的投资环境,为两地经济协作和发展牵针引线,协调服务我市在联系地区企业有关的具体工作;做好发挥办事处职能的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三)接待科 做好对市领导赴联系地区公务活动接待及为市各部门在当地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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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客室一
会客室二
行政楼层
大楼外观一
大楼外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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