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登记人佘瑶文报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月浦村围仔六巷(一)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汕府集建字(1994)第82308003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佘瑶文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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