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素保障工作,我局结合相关政策变化,对原印发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用地用林用海系列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并重新印发,供工作参考。
上述指引印发后,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请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汕头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指引.pdf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4-0118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名称: | 汕自然资函〔2024〕264号 关于重新印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用地用林用海系列工作指引的函 | ||
文号: | 汕自然资函〔2024〕26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主题词: |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素保障工作,我局结合相关政策变化,对原印发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用地用林用海系列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并重新印发,供工作参考。
上述指引印发后,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请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汕头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指引.pdf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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