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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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4GG0015483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东山河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全自动、智能化、环保型印后一体化机械设备项目 |
建设位置: | 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A地块 |
变更内容: | 变更内容为:厂房位置调整及各层平面局部调整,新增管理房及架空连廊,地下室局部调整,扩大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取消地面停车,调整绿地及围墙。变更后项目建设规模为3栋5层工业厂房,一层地下室,一处地下消防水池泵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991.16㎡,计容面积为35950.32㎡,地下室面积为1861.19㎡,地下消防水池泵房面积为179.65㎡。围墙长度435.29米。容积率2.7,建筑密度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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