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240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 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经济联合社、广东中蓝房地产有限公司长平路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汕头市龙湖区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
| 主题词: | |||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23GG0028328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经济联合社、广东中蓝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变更 |
建设位置: | 长平路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 |
变更内容: | 更名为小型商业,5幢增设配电房,1幢首层至标准层、2幢首层和3、4幢首层及夹层、地下局部设计内容修改。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181921.29㎡,计容建筑面积为145479.78㎡,其中住宅139308.01㎡、社区办公用房206.03㎡、文体设施用房280.13㎡、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96.29㎡、肉菜市场3010.94㎡、配电房702.61㎡;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6561.16㎡,其中架空层1637.51㎡、地下空间34923.65㎡,容积率为4.50,建筑密度为24.52%。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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