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095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 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实施单位:汕头市金平区科学技术局) 江南大学汕头食品及装备研究院与江南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汕头分中心电梯配套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305160220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5月16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实施单位:汕头市金平区科学技术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江南大学汕头食品及装备研究院与江南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汕头分中心电梯配套项目 |
建设位置: | 金平区华新城西侧邮校内 |
建设规模: | 加建1部电梯。总建筑面积为67.15㎡,计容建筑面积为67.15㎡。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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