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091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1 |
| 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经济联合社、广东中蓝房地产有限公司长平路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汕头市龙湖区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 |
| 主题词: | |||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2305110180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5月11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经济联合社、广东中蓝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 |
建设位置: | 长平路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 |
建设规模: | 3栋32层的高层住宅、3栋31层的高层住宅、一层商业服务网点、一层肉菜市场、大门及二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81890.88平方米。①计容建筑面积145296.45平方米,其中住宅139328.80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1125.10平方米;肉菜市场3017.37平方米;大门门顶117.4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95.66平方米(含业委会20.61平方米);文体设施用房281.48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206.75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297.61平方米;配电房545.63平方米;开闭所39.20平方米。②不计容建筑面积36706.39平方米,其中地下34912.13平方米,含垃圾收集间37.97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297.54平方米,生活水池及泵房321.68平方米,电信间136.23平方米;架空层1794.26平方米。容积率:4.49,建筑密度:24.72%。围墙长度418.27米。应建人防地下室6779.46平方米,规划许可防空地下室6843.58平方米,位于地下负二层。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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