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变更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予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038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名称: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金源昌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 主题词: | |||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变更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予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3022201107-202105502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2月22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源昌双创孵化基地项目 |
建设位置: | 潮汕路和金兴路交界西南角 |
建设规模: | 变更内容为:第一至六层平面局部调整,第七层工具间调整为丁类厂房,以上调整均不涉及面积变化。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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