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22]汕自然资金建核字第004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2年1月1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凤半岛环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
建设位置: | 安居西路(金凤路—安居路)和西河路(安居路—长旺南街)及道路外绿化、明渠,长兴南街(安居西路—安居路)、长旺南街(安居路—西河路)、安居西路南侧 |
建设规模: | 安居西路和西河路总长度约2418.17米,宽度20米。长兴南街和长旺南街总长度约458.02米,宽度20米。排涝泵站总建筑面积751.47平方米,围墙158.36米。 |
![[2022]汕自然资金建核字第004号 核实证明书(金凤半岛环线).jpg](https://www.shantou.gov.cn/stszrj/img/0/232/232288/201842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