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325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 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平工业园区升平二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长兴中街(安居西路-安居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1122809103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平工业园区升平二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长兴中街(安居西路-安居路)】 |
建设位置: | 长兴中街(安居西路-安居路) |
建设规模: | 长兴中街(安居西路-安居路)长约312米,宽度20米。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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