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325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 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路与汕北大道龙湖段平交口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
| 主题词: | |||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21122407303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东兴路与汕北大道龙湖段平交口工程 |
建设位置: | 东兴路与汕北大道龙湖段交叉口 |
建设规模: | 东兴路与汕北大道龙湖段平交口工程改造面积9268.24㎡。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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