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变更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予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085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 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鮀铖加油站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
| 主题词: | |||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变更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予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1033102307-202005201号 |
发证机: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3月31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鮀铖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位置: | 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居委西北侧 |
建设规模: | 变更内容为:1、站房由钢结构改为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由6.65米改为4.8米,平面布局调整;2、加油站罩棚高度由11米改为10米;3、罐区位置调整,卸油口、消防器材、消防沙箱进行修改,增加罐区观察井、集液器。建筑面积没有改变。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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