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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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075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1 |
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路网维修改造(嵩山路等道路)工程——金湖西路(潮汕路~护堤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21]汕自然资金建核字第003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3月21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路网维修改造(嵩山路等道路)工程——金湖西路(潮汕路~护堤路)项目 |
建设位置: | 金湖西路(潮汕路~护堤路) |
建设规模: | 道路长度1029米,宽度39.6—45米。 |
附件: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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