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041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 名称: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1020701003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2月7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位置: | 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 |
建设规模: | 道路全长约1.69千米,标准段红线宽度40米,桥梁段红线宽度44米。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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