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0091205507-20200160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0年9月12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 |
建设位置: | 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 |
建设规模: | 一栋5层实验楼F(包含餐厅和连廊),一栋15层科研综合楼A(包含报告厅和连廊),一栋5层实验楼B(包含连廊)、一栋5层实验楼C(包含连廊)、一栋5层实验楼D(包含连廊)、一栋5层实验楼E(包含连廊)、一栋1层污水处理机房、一栋1层气体仓库、一栋1层化学品及废液暂存间、一栋1层垃圾站、四处1层门房、一层地下室,一处围墙,规划建设人防面积9060㎡(位于地下室),总建筑面积93637.1㎡,计容建筑面积:79126.5㎡,不计容建筑面积14510.6㎡(其中地下室面积:13311.97㎡)。容积率:1.62,建筑密度:37.23%,主楼建筑密度:2.51%,围墙长度:812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