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实地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阶段的工作,并经研究同意,拟录用纪晓晴同志为我委办案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纪晓晴,女,汉族,1994年4月出生,籍贯广东汕头,大学学历。
公示时间:12月1日至12月7日
联系电话:88363148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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