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拓宽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充分发挥仲裁服务群众和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我委从3月份起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
时间:每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当月25日为休息日则顺延至下周第一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迎宾路9号四楼立案大厅。
内容:进行仲裁法律宣传,提供仲裁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现场予以立案。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