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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仲裁委员会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
  • 2019-12-17 09:47
  • 来源:汕头仲裁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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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6日下午,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并结合汕头仲裁委员会的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委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市纪委派驻组同志到会督导。党组书记林伟标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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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了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指出,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落实省委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四个出新出彩”,更好构建更加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加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具有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市委会议精神,要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的要求,扎实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切实增强使命担当。紧紧围绕释放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工作部署,找准汕头仲裁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切实发挥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主动对标对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要结合汕头仲裁实际,把全会精神及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务实举措。对照《汕头市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全力抓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确保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在汕头仲裁委员会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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