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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 2019-11-14 09:18
  • 来源:汕头仲裁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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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3日上午,市委第六巡察组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汤锵鸿同志及巡察组全体成员、意识形态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章少雄同志,汕头仲裁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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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汤锵鸿同志就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要求。会议由汕头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林伟标同志主持并作表态发言。

    动员会上,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汤锵鸿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仲裁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与巡察组共同把市委布置的巡察任务完成好。二是要牢牢把握巡察的根本任务和重点内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对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加强对党组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强化政治责任与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希望仲裁委党组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汕头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林伟标同志代表汕头仲裁委员会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会上表态: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和巡察组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的责任感,坚决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积极支持,全面配合巡察组工作。要紧扣巡察工作的重点,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确保巡察组了解实情、发现实际问题。三是要诚恳接受巡察,扎实做好整改。把巡察工作看作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锤炼、提高自我修养的机遇。严格按照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市委的巡察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从2019年11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上旬,对汕头仲裁委员会党组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汕头仲裁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54--88918508,每天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市级常规巡察专门邮政信箱: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市委第六巡察组,邮编5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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